市医保局介绍,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,经市、区两级经办机构组织评估,拟将4家医疗机构、18家零售药店纳入定点。详见↓
现公示如下:
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
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
公示时间为:9月1日至9月7日。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,致电咨询电话12393。
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2025年9月1日
资料:市医保局
编辑:郭颖